周思雨只是聽人提了一嘴,她還有許多事要做呢。
先是地裡的棉花已經長成,這畝棉花可是花了不少心血,一家人早出晚歸,把棉桃裡的棉花先弄回家裡,再給棉花去棉籽,這才能拿來做棉衣棉被。
去棉籽是最費勁的,饒是李香蘭還年輕,也有些吃不消,她挑的眼睛都花了。
“今年種一畝棉花,往後三四年我都不想再種了,這麼多棉花,給你們倆做幾床新被子,一人再做一身棉衣,剩下的攢起來。”
周思雨去年成親的時候,只做了兩床五斤的新棉被,今年再做上四床,兩床薄的兩床厚的,就儘夠了。
等到棉花弄完,一家人趕著秋日的尾聲上山去撿板栗。
今年的板栗就不如去年,個頭不怎麼大,都掉在地上,不少板栗還生了蟲。
這也是沒法子的事,弄茶園和棉花耽擱了不少時間,只能撿些完好的回去,留著自家過年吃。
至於拿去鎮上賣,那是不用想了。
不過,哪怕是到了十月末,周思雨都沒感覺到一點涼意,以往到這個時候,早晚的寒意已經很重了。
手頭的事全部忙完,孫餘驍便想著再進山兩趟,反正還不怎麼冷,山裡也扛得住。
周思雨惦記著山裡的好東西,又想跟著他去。
孫餘驍稍微想了一下就答應了,畢竟他這次去就是抓些獵物回來,風乾後留著自家人吃的。
他還記著周思雨愛吃這些,去年都耽擱了沒弄,今年說什麼也要弄一些。
這次他們在家裡帶了不少菜,都是耐放不容易壞的,包子和烙餅也做了不少,帶到山上熱熱就能吃,這種天氣放個三四天根本不會壞。
到了山上,孫餘驍先帶著周思雨把陷阱重新佈置起來,接著就陪她到處找山貨。
之前帶回去的山藥家裡人都很愛吃,這次他們專門帶了鋤頭上山,勢必要挖一大筐回去。
進山三天,原先挖山藥的那塊地方,被她倆刨了個遍,挖出來各種奇形怪狀的山藥,有的跟手臂一樣直溜,有的像拳頭,有的像手掌,周思雨不嫌棄醜,統統收了。
除了山藥,周思雨還找到了另一種好東西,那就是金櫻子。
金櫻子能熬糖,只要是能熬糖的,還不用花銀子買的,對農家人來說,就是好東西。
山下倒是也有,就是太少了,哪像這片山裡,都是大片大片的。
金櫻子長在刺藤上,跟手指頭差不多大,中間圓,兩頭扁,沒成熟時是綠色的,成熟以後跟蜂蜜的顏色一樣,表面也有刺,不過不怎麼扎人就是。
她跟孫餘驍摘了半天,才摘了一揹簍,不過不能再摘了,不是別的,而是再摘就背不回去了。
山路遠,周思雨背一揹簍金櫻子,孫餘驍背一揹簍山藥,兩隻手還要拎著陷阱裡抓來的獵物,實在是不能弄更多東西回家。
山藥放進地窖,能放很久不會壞,金櫻子卻必須處理了。
摘回來的金櫻子,要先碾一遍,去掉外面的尖刺,再用刀一切兩半,把裡面的籽都挖出來,一揹簍金櫻子,不知道要重複多少次這樣的動作。
周思雨只知道,她從吃完早飯就開始弄,跟她娘兩人弄到吃午飯的時候才弄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