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九年夏天,韓國國立科學調查研究院的實驗室之內,跨越三十餘年的陳年物證被重新取出檢驗。
這些來自八十年代華城案現場的生物樣本,歷經雨水、泥土侵蝕,又經過多年冷藏儲存,樣本已經出現不同程度降解。但隨著 DNA 分型技術的長足進步,從前僅憑 ABO 血型無法分辨的痕跡,終於有了解讀的可能。
經過反覆比對核驗,一份震撼的結果擺在調查人員面前:多起華城兇案現場留存的物證 DNA,與正在釜山監獄服刑的犯人李春在完全匹配。
辦案人員內心受到巨大沖擊。
三十三年來,無數警力四處搜尋那個遊蕩在華城鄉野的惡魔,人們猜測他逃亡海外、死於意外,卻萬萬沒有想到,真兇早已被關進本國監獄。
兩套彼此隔絕二十五年的卷宗,在此刻終於交匯到同一個名字之上。
京畿道警方迅速重組專項調查組,立刻動身奔赴三百多公里之外的釜山監獄。
監獄之內,面對突如其來的提審,李春在依舊維持著多年來熟練的偽裝。作為獄中的 “模範囚犯”,他遵守監規,極少違紀,平日沉默克制。
最初數次訊問,他矢口否認自己與華城連環殺人案存在任何瓜葛,一口咬定所有傳聞都與自己無關。
調查人員沒有急於施壓,一次次開展訊問,犯罪心理分析師參與對話,逐步丟擲 DNA 比對報告這份無可辯駁的鐵證。
李春在內心清楚,華城全部舊案的追訴時效早已到期,即便全盤坦白,這些陳年殺人罪行也不會再對他追加刑事處罰,他只需要繼續服下因殺害妻妹而判處的無期徒刑即可。
於是經過十餘輪拉鋸式的審訊,他的心理防線徹底瓦解,開始一點點吐露埋藏心底數十年的黑暗往事。
他詳細供述了一九八六年至一九九一年發生在華城的全部作案過程,作案的時間、地點、受害者特徵、現場細節,大量只有親歷兇手才知曉的內容,和當年警方的勘驗筆錄高度吻合。
最為石破天驚的是,他親口承認,當年被專案組判定為模仿作案的第八起,十三歲少女樸某遇害一案,真兇正是自己。
這份供述,直接坐實少年尹某蒙受了不白之冤。
除十起華城連環命案之外,他還主動交代另外數起殺人、數十起強姦搶劫的隱案,很多案件此前從未被串聯起來。很多案件受害人也並未報案。
訊息向外公開,整個韓國社會掀起軒然大波。
新聞媒體鋪天蓋地報道這樁塵封三十三年懸案的重大突破,國民為之震動。
可殘酷的法律現實橫亙在所有人面前:儘管 DNA 物證確鑿,兇手本人完整供述罪行,但是華城連環殺人所有案件的追訴時效,已於二〇〇六年四月二日到期。
按照當時韓國舊刑法,檢察機關不能夠再就這一系列陳年命案對李春在提起公訴、進行法庭審判定罪量刑。
也就是說,即便真相大白,可華城十餘位受害者的血海深仇,無法在法庭之上得到審判。
李春在不需要為華城的殺人行為承擔新的刑罰,只需要繼續執行原本的無期徒刑,繼續在釜山監獄服刑。
這一現實,讓無數人五味雜陳。部分受害者家屬終於等到苦苦追尋幾十年的真相,卻體會不到正義降臨的暢快。
他們知曉了殺害親人的兇手是誰,卻再也無法看著他為舊罪站上被告席。一些當年參與辦案的老刑警,壓在心頭數十年的心結終於解開,卻又不得不面對時代侷限留下的無可奈何。
民間輿論再度洶湧,社會再度展開關於廢除重大暴力犯罪追訴時效的激烈公共討論。
隨著李春在供述確認第八起案件的真兇身份,被冤入獄多年的尹某,終於看到洗刷罪名的曙光。
尹某正式向法院提交再審申請,要求重新審理當年的第八起少女被害案,司法機關受理申請,開啟冤案複查流程,並且計劃傳喚李春在作為案件證人出庭作證。
而完成全部供述之後的李春在,並沒有表現出痛徹心扉的懺悔。除去寥寥幾句程式化的致歉,他的整體態度淡漠平靜,供述完畢之後,又迴歸監獄日復一日的普通服刑生活,高牆隔絕了外界洶湧的輿論浪潮。
。環閉完經已義正於同等不並,出而土破相真
。劇悲樁樁一了就造,疏為人與限侷代時種種,罪犯仿模為定誤錯案作環連正真將、供口賴依度過下之高、型型 B 的判誤後之染汙境環外野被:目在歷歷誤錯的下犯段階查偵前年多十三
。散雲消煙就供口罪認份一為因會不,生人春青的毀摧底徹被某尹、痛傷的合癒法無久長屬家者害
。途路的長漫上踏剛剛才,義正到遲的者冤蒙、者害於屬但,開揭經已底謎的案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