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裡實在太過雜亂,放眼望去,幾乎所有能藏東西的地方,全都被人粗暴的翻找過了。
至於鄭芙蓉生前刻意藏起來的東西,到底有沒有被剛才摸進來的人拿走,眼下猶未可知。
但齊封掃視著二樓的一切,心裡總覺得那東西並沒有被拿走。
剛才從一樓上來的時候,齊封就已經仔細看過了,小偷進屋後的行動路線。
地面上留下的腳印,說明了對方的行動軌跡,那個人在推門進來後的第一時間,根本沒有在一樓停留,而是直奔二樓進行了翻找。
這也就意味著,如果那個人要找的東西,一開始就在二樓被順利找到了,那他完全可以揣著東西直接拍屁股走人,根本沒必要再去把一樓客廳也翻個底朝天。
他既然從二樓下來之後,又去一樓翻找了一通,那就只能證明一件事。
他在二樓,根本沒找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而且按照正常人的思維習慣來說,一個人在家裡藏東西,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會選擇藏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
越是重要、越是見不得光的東西,就越是如此。
仔細想想就能明白,早些年老一輩的父母在家裡藏存摺、藏現金,是不是全都喜歡塞在自己睡覺的臥室裡?
哪怕放到現在,女人們平時放貴重金銀首飾的首飾盒,是不是也全都喜歡放在臥室裡?
人只有在最私密、自己待的時間最長的空間裡,才會有足夠的安全感。
所以齊封判斷,鄭芙蓉大機率,也是將那件東西,藏在了自己日常起居的二層臥室裡。
把這兩條邏輯湊到一起,結論就已經呼之欲出了。
那件東西,大機率還沒被偷走,此時此刻,依然還留在這間屋子裡!
只不過,這東西究竟會藏在哪裡呢?
齊封皺著眉頭,目光在狼藉一片的二樓,不斷的來回掃視。
摸進來的那個小偷,甚至連掛在牆上的裝飾畫,都給硬生生摘了下來,畫框背面都被摳開了。
從這種近乎偏執的破壞程度就能看出來,對方翻找得極其認真,簡直是掘地三尺,連這種死角都沒放過。
齊封的視線緩緩移動,最終,落在了二樓角落裡,那臺臺式電腦上面。
‘如果實物不在屋裡,會不會是以電子檔案的形式,直接儲存在電腦裡?’齊封在心裡暗暗想道。
帶著這個念頭,齊封向著角落裡的電腦桌走去。
只不過,當齊封走到電腦桌前低頭一看的時候,才發現腳邊的電腦主機箱,側面的金屬蓋板早已經被人拆開了。
齊封蹲下身子,往敞開的機箱內部一看。
原本應該固定在機箱卡槽裡的硬碟,此刻已經不見了蹤影,只剩下幾根孤零零的資料線懸在半空。
很顯然,小偷跟齊封想到一塊兒去了。
對方同樣懷疑,鄭芙蓉把秘密存進了電腦裡,但那個人當時並沒有選擇開機去慢慢檢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