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科技封鎖,我反手衝出地球!》第501章 諾基亞、三星的訴求(1)

作者:短暫的狂歡·6小時前

五月六日上午九點半,小會議室。

林辰到的時候,哈洛寧和崔志成已經在長桌一側坐下了。

兩人中間隔著一個空位,桌上擺著各自的檔案和水杯。

哈洛寧今天穿了一身深灰色西裝,領帶系得很規整,表情比上次來深城時鬆弛了一些。

崔志成則換了一身深藍色夾克,看起來更偏商務休閒,但眼神里的審慎一點沒少。

“兩位一起過來,倒是省了我安排兩次會面的時間。”林辰在對面坐下,蘇晴和盧為冰分坐兩側。

哈洛寧先開口:“林先生,我跟崔社長在首爾碰了一面,都覺得深藍系統的生態已經成熟到了可以認真評估的階段。

諾基亞和三星的體量擺在這裡,如果我們兩家加入聯盟,深藍系統的全球裝機量可以在一年之內翻一倍。”

“翻一倍的說法可能過於樂觀了。”林辰沒有接這個話茬,而是把一份列印好的聯盟章程推到桌子中央。

“聯盟的許可權等級和積分體系,兩位應該都看過了。五級到一級半,每一級對應的出貨量門檻和積分門檻,章程裡寫得清清楚楚。

諾基亞和三星如果加入,初始評級按現有規則走,專利共享和渠道共享可以折算積分,但折算標準由聯盟技術委員會統一評估,不是藍天科技一家說了算。”

崔志成翻著章程,抬眼問了一句:“諾基亞的專利共享折算,和三星的產業鏈資源折算,用的是同一套積分系數嗎?”

“不是。”林辰答得很乾脆。

“專利共享折算的是標準必要專利的許可價值,產業鏈資源折算的是協同價值,兩者在聯盟技術委員會有兩套獨立的評估標準。

諾基亞的專利池值多少積分,三星的產業鏈資源值多少積分,各算各的,不交叉。”

哈洛寧把章程合上,放在桌面上。

“林先生,諾基亞的訴求很明確。第一,品牌獨立性不能動,諾基亞的手機還是諾基亞的品牌,系統層面可以做深藍定製版,但不能叫深藍系統諾基亞版。

第二,2G和3G標準必要專利可以共享部分給聯盟成員,但只限於標準必要專利,不包括諾基亞的非標準專利和核心技術。

第三,我們接受四級的初始評級,但希望在專利共享完成之後,能升到三級。”

林辰沒有立刻回應,看向崔志成。

“三星呢?”

“三星的訴求跟諾基亞不完全一樣。”崔志成把面前的筆記本翻開。

“第一,三星希望在中低端機型上使用深藍系統,高階旗艦還是以自有系統為主。

第二,三星願意拿出螢幕和儲存的供應鏈資源做聯盟共享,但要求聯盟成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採購三星的螢幕和儲存。

第三,三星希望初始評級定在四級,出貨量達到一千萬臺之後,自動升三級。”

林辰聽完兩家的條件,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放下。

“諾基亞的三條,前兩條可以談,第三條要調整。四級就是四級,專利共享完成之後的升級,按積分規則走,不搞承諾性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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