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帶着十個億,回老家躺平了》第294章 她不急着嫁(2)

作者:三花客·4小時前

“別人會叫你林太太。”林晨說。

“叫錯了我會糾正。”蘇晴說,“我有名字,也有自己的崗位。婚禮以後同樣如此。”

她不反感成為林晨的妻子,反感的是這個身份覆蓋其他全部身份。家庭關係增加一層,不需要把原來的生活抹掉。

林晨問她,若以後工作調動到縣裡或外地,是否願意接受。蘇晴說先看內容、期限和對兩個人的影響,不能現在統一拒絕。

“你會跟著去嗎。”

“短期可以短住。長期要一起判斷。”

十億讓他們有能力在兩地安排住處和交通,真正困難的仍是時間與選擇。錢能降低成本,不能替兩個人決定誰讓步。

蘇晴把工作紙翻到背面,寫下婚後不變的三項。繼續工作,不進入青山經營,不因家庭資產放棄個人賬戶。

林晨沒有要求她把工資併入共同賬戶。婚後家庭支出怎樣分,等確定領證前再與財產諮詢一起討論。

“你呢。”蘇晴問,“婚後有什麼不變。”

“不回青山日常,不公開十億,不替雙方父母決定生活。”

“還有自己的時間。”

“也保留。”

兩個人把這張紙放在前幾天家庭原則後面,仍不簽字。一個月試行結束後,只看哪些能執行,不能執行便調整。

接下來的一個忙周成為第一次測試。週四晚上,鎮裡臨時多了一份普通材料,蘇晴明確排到第二天,沒有帶回河灣處理。

週五夜裡卻有一位老人走失,家屬向村裡求助。蘇晴接到值班電話後立即參加聯絡,林晨開車送她到集合點,隨後按她安排回家等訊息,沒有跟著進入工作現場指揮。

老人兩個小時後被鄰村值班人員找到,身體無礙。蘇晴完成交接後回林家,第二天上午補休。真正緊急的事得到處理,家庭約定也允許隨時調整。

林晨沒有因為這一晚辛苦再次提出辭職。他看見蘇晴的崗位確有需要她承擔的時刻,也看見值班結束後有人接手,她無須把後續所有材料都留給自己。

週六她值半天班,下午才到林家。林晨沒有在上午連發訊息問幾點,也沒有因為共同時間縮短抱怨。

原定週五晚上的相處改到週六下午,兩個人都提前知道。共同時間的價值來自彼此守約,不在於固定哪一天絕對不能變化。

兩個人下午去了河邊,待到晚上。蘇晴沒有接普通工作電話,林晨也沒拿青山月報出來。約定的時間第一次完整保住。

試過以後,蘇晴更確定自己不需要辭職。工作有邊界時,家庭與崗位可以同時存在;若以後邊界守不住,再由她主動調整。

林晨也明確自己的底線。若工作長期損害蘇晴身體,或有人因她與林晨的關係施加不合理要求,他會提出意見並支援她處理,但不會直接替她辦離職。

“現在可以告訴父母。”她說。

“先告訴哪邊。”

“一起吃飯,各自說自己的決定。”

林晨擔心兩家老人第一次正式坐一桌便談得太多。蘇晴建議先只說婚姻意願和工作不變,住處與彩禮放到後面分項談。

他們分別給父母打電話,約下週末在林家吃飯。沒有說這是提親,也沒有提前定婚期,只說明兩個人準備認真談未來,希望長輩先認識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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