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魔都的室友對她們都帶著疏離與輕視,她和許明月就一起玩,她們一起吃著最便宜的飯菜,一起拿著地圖熟悉校園,一起去圖書館學習,一起去電腦室學習電腦,沒課時還一起去學校附近做兼職。
路遙把許明月當成唯一的朋友。
那天夜裡,路遙哭到崩潰,許明月默默坐在她身邊,抱著她。
許明月以為她是被人欺負了,開口安慰她,“遙遙,別難過,以後有我。”許明月拍著她的背,輕聲說,“你這麼優秀,以後一定會比他們過得好,我們一起努力,把那些看不起我們的人,都踩在腳下。”
路遙抬起頭,看著許明月真誠的眼睛,點了點頭。
從那天起,她心裡只剩下一個念頭:搞事業,變強。
她要在魔都站穩腳跟,她要賺很多很多的錢,她要把王建華,把他那個光鮮亮麗的家,把那個嬌生慣養的妹妹,全都踩在腳下。
她要讓王家溝的人知道,外姓人的女兒,不是賠錢貨,她要讓媽媽知道,她的女兒,沒有白跑出來。
一開始她追周斯年,只是覺得他帥,大學期間她每天除了上課就是做兼職,生活枯燥乏味。
她那時拿了全部積蓄的十萬塊和許明月一起創業,覺得壓力太大,她想釋放。
周斯年那種人是天之驕子,是高富帥,她也沒想過會和他有未來,只是玩玩而已。
可週母找上她給了她五百萬讓她離開周斯年,她的心裡又憋屈又憤怒,憑什麼?
就因為她窮?
就要這樣被所有人看不起?
她本來也沒想和周斯年結婚,既和天之驕子談了戀愛,還能白得五百萬,真是兩全其美。
拿到支票的當天她就把周斯年給甩了,有什麼了不起的!
轉天她就取了支票裡的錢和許明月一起註冊公司,所有人都看不起她,那她就讓他們看看!
路遙跟著許明月一起打拼,從最底層的業務員做起,跑業務、談合作、寫方案、熬夜加班,什麼苦都吃。
她沒有背景,沒有人脈,沒有錢,只能靠一股不要命的勁。
別人不願意接的活,她接;別人不願意跑的客戶,她跑;別人熬不住的夜,她熬。手上磨出了新的繭子,眼裡卻重新燃起了火,她要讓看不起她的人都對自己刮目相看。
許明月很有商業頭腦,公司一步步走上正軌,越做越大。路遙作為公司的另一個股東加元老,也成了獨當一面的路副總,手裡握著不少資源。
這一拼,就是五年。
五年時間,路遙從一個土裡土氣的鄉下姑娘,變成了幹練成熟的職場女性。
她學會了精緻的妝容,學會了流利的談吐,學會了在商場上殺伐果斷。
她以為,五年的打拼,她已經足夠強大,足夠讓那些曾經看不起她的人刮目相看。
可直到一場商業酒會上,她才明白,有些差距,是拼盡全力也無法逾越的。
路遙跟著許明月出席魔都上流的商業盛宴,宴會雲集了各路富豪與名流。
她穿著定製的禮服,端著香檳,看似從容,心裡卻清楚,她只是這場盛宴裡,最不起眼的配角。
。點焦的宴盛場這是,璇子王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