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怪談:我即怪談》第14章 博然醫院(14)行走(2)

作者:祝你快樂呀·19天前

趙文樂表情這才舒緩下來。

“我還要去藥房配藥。”她說,“你們先自由活動吧。”

她迅速回到護士站內的休息室,陳韶也沒有阻攔。

等休息室大門關上,陳韶才自言自語了一句。

“真可惜,原本還想請她陪我出去呢。”

這句話聲音壓得很低,只有附近的4個患者能聽清。

說完,他沒去看其他患者的表情,以免單方面的資訊輸出被理解為雙向的接觸。然後,陳韶頂著還不算深的睏意,徑直走向護士臺對面。

那裡是電梯和樓梯的位置。陳韶回頭看了一眼掛鐘,確定目前是18:12之後,就走下了臺階。

走廊裡安靜得嚇人,那幾名病人緊緊盯著陳韶的後背,看著他一步步走下樓梯,消失在拐角處。

他們都久久沒有動作。半晌,之前盯著901發呆的女病人才情不自禁似的朝樓梯走了幾步。

但她終究沒有離開這一層走廊,而是凝視一會兒之後,就轉頭看向護士站。

隨即,她默默走回護士站前,轉身坐在了地上,靠著護士臺的側壁,繼續盯著那個方向。

其他人也慢慢散開了,但都沒有去小露臺,而是靠牆站著、蹲著、或坐著,全都等待著陳韶回來——又或者等到護士再次出現。

樓道里,陳韶的心情有些輕鬆。他感覺蝴蝶翅膀那種毛茸茸的觸感又出現了,依舊是在左側臉頰處,大概是【自由】也在高興。

他敢離開9層的原因很簡單:患者須知只要求了外出活動的時間,並沒有限制外出活動的範圍;也就是說,從字面意義上來理解,除了其他患者的病房和一些醫院內部區域外,陳韶理論上可以去任何地方。

之前沒有嘗試離開的原因也很簡單:規則怪談從來不是純粹的文字遊戲,一些限制不可能因為沒有寫出來就可以透過扭曲含義來去除。

但現在,陳韶已經知道了護士本身受限、需要滿足患者的合理要求;而且不管是田茗還是趙文樂,其實都沒有說病人只能在9層走廊活動,只是用行動暗示了這一點而已。

所以他賭自己可以溜走——只要在規定時間內回來就可以。

風險很小,但能驗證很多東西。

比如寫在紙上的才是必須遵守的強制要求,而其他內容其實都可以嘗試模糊化。

他甚至可以出現在其他樓層,只要別主動和其他患者對話或者接觸,就不會觸犯【禁止與陌生患者接觸】這條規則。

而如果其他病人能看到他……

這所醫院裡並不是沒有兒科,在用餐的隊伍裡陳韶也見過一些孩子。但他們都在另一棟住院樓,所以陳韶能保證外科住院樓裡一定有一些病人對自己印象深刻。

所以當他們意識到自己可以出現在其他樓層,那也就說明……

他們也可以。

那些依舊感到恐懼或渴望自由的病人,會嘗試開始活躍的——哪怕不會很多。

而且一旦某個樓層裡有人真的能離開,又或者在和護士交流後並提出要求後沒有出事,護士的可怕也會瞬間在所有人心中大打折扣。

足夠對博然醫院造成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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