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局知青下鄉,我選擇偷渡香港》第203章 檄文(2)

作者:拐角平安·11天前

周秉文轉向總經辦主任溫景堯:“溫主任。”

“胡關律師行那邊進展如何?”

“律所將警告信直接發給合興洪祥雲以及南順黃大春。同時代表我們公司向港島最高法院遞了狀子。”溫景堯回覆道。

說到這裡,他猶豫了一下,雖然律師都說起訴很難贏,但是他們還是要努力一下,於是提議道:

“老闆,法院那邊,我們要不要想辦法公關一下?”

“不需要,不要將精力浪費在這種無意義的地方,打贏如何,打不贏又如何,難不成還真想讓合興南順退出不成?”

“啊?”

周秉文嘴角一翹:“把起訴訊息向外界散播出去,然後將狀書拍照發給各家報紙。之前洪祥雲不是找教授寫文章黑我嘛,倒是給我啟發了,幾千年來,凡是幹大事之前,都要找文人寫一篇檄文,壯壯聲勢,如此優良傳統不能忘記,這次我們也寫。”

“啊?”

“啊什麼啊,讓你們看看你們老闆的實力。找人還要花錢,我們的我自己寫。”

周秉文拿起筆,從抽屜裡找出一張白紙,略一思索就開始寫。想當年,他也是率土之濱的老資歷,與人對噴都是咬文嚼字的,區區一篇檄文,簡直小意思。

或許因為這東西見得太多,寫起來太輕鬆,他心中還能分神思考這個計劃的可行性。

越想越覺得可行!

這個年代報紙是絕對的資訊中心,而且港島商界本身就有登報互罵的傳統,基本每年都會有幾場,多他周秉文一個也不多。

更關鍵的是,檄文這種形式,在這個年代可比在後世要吃香多了。

心中想著,短短片刻,一篇拙劣的模仿之作就出現在紙上。

【討合興南順檄:

寶富油廠周秉文,謹以清酌庶饈,告於港島街坊、同業諸君之前:

蓋聞商道之立,在於貨真價實;行業之興,系乎各出其新......

然樹欲靜而風不止。合興洪氏,港島老號,不思進取於產品,專務構陷於同行。先以教授之筆,誣我油質有毒;復以社團之眾,阻我貨上士多。此計不成,乃竟公然行抄襲之舉......

......視港島商界如無物,欺寶富新立如稚子。此而可忍,孰不可忍!

然秉文所求者,非一勝之快也。所爭者,港島商道之清濁;所守者,街坊灶頭之安心。今已具狀入稟法院,訟二家侵權之罪。狀紙一張,非為必贏;街坊一觀,自有公論。三瓶並排,誰像誰抄,照片在報,人心如秤。

嗟乎!以抄襲戰原創,以圍剿戰新進,以謠言戰口碑,此非商戰......爾等縱能抄我瓶形,抄不得我品控之誠;縱能仿我標籤,仿不得我街坊之信。

檄到之日,望港島同業、四方街坊,共鑑此心。寶富不懼戰,亦不戀戰。但使港島灶頭,日日有安心之油;街坊碗裡,餐餐見清白之味。則秉文之願足矣,寶富之責盡矣。

天日昭昭,鬼神共鑑。檄到如章,書不盡意。】

周秉文意猶未盡的放下手中的筆,將紙張遞給湊過來的葉明珠:“等訴訟一事見報之後,找個機會,把這篇檄文放出去。”

葉明珠將紙上的內容看完,不禁後退一步,瞪大眼睛看著周秉文,手中的紙張被其他人拿走傳閱,一時間,整個辦公室鴉雀無聲。

“老闆,你以前說過的那句話叫什麼來著?”

”!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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