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眼裡,匡睿不是老闆,是神仙下凡。
要不是身份差得離譜,她真想一頭扎進去,死纏爛打,非把他追到手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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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所天天爆滿,門口都排到馬路邊了。
又是個星子密得像撒了糖霜的晚上。
滿漢全席的客人,七點才到。
一對情侶,男的高挑俊朗,像從畫裡走出來的;女的笑起來眼睛彎彎,明豔得能把燈都晃滅。
姑娘正迎著人進大廳,身後忽然竄出個聲音:
“喲!又見面啦!”
一回頭,熟人——上回吃完滿漢全席後天天唸叨的富二代。
他跟姑娘肩碰肩地拍了下:“小妹,多虧你我才吃到這口仙味兒,謝啦!”
姑娘賠著笑,心說你這人真有意思,吃兩回還當自己是VIP了。
今晚她正好值這個包廂,趕緊拉了熟人來陪客。
“不客氣不客氣。”她嘴上應著,心裡嘀咕:你該不會又來蹭飯吧?
富二代撞了下男客肩膀,露出一口白牙:“嘿嘿,我今兒不是來吃飯的,是來蹭飯的!”
男客一臉嫌棄,拉著他女朋友轉身就走。
富二代嘿嘿一笑,眼疾手快,在對方關門的縫兒裡,一個側身,“嗖”地鑽了進去。
“我跟女朋友約會!”男客皺眉,“你一個單身狗,跑來當什麼人形檯燈?”
“別介啊!”富二代往椅背上一癱,掏出手機晃了晃,“你們談戀愛,我乾飯。
兩不耽誤,我保證不說話,不偷看,連筷子都不碰你們的盤子——除非,那盤糖醋排骨是你們不要的。”
他前兩次吃撐了,回去夢裡都在嚼魚翅。
這頓,他發誓,就算蹲廁所都得等上!
可下個月底才輪到他再定。
今晚,他拼了,就是死也要蹭進去!
人這玩意兒,越得不到越饞,越饞越上頭。
他琢磨了整整三天,終於靈光一現——蹭飯,最穩!
於是他立馬在那幫吃喝玩樂的狐朋狗友裡瞎打聽,一問還真有料:那個從小看他不順眼、見面就互懟的死對頭,居然訂了雲泉會所的包廂,要帶女朋友約會!
呸,撒狗糧!誰沒事想當電燈泡啊?但……那地方的菜,他真饞得睡不著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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