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蘋問正院今年掛不掛燈。
去年元宵,侯府只在大門上掛了一對,是周管家從庫裡翻出來的舊燈,紗糊過兩回,燭火一照,看得見補丁。
各院一盞也沒掛。
崔令窈那時候把冬衣,年禮,席面都減了,燈也在單子上。
“買四盞。”她說,“大門一對,老夫人院裡一盞,正院一盞。”
“娘子,四盞要一兩多銀子……”
“從我鋪子上出。老夫人那一盞要紅的。”
採蘋出去叫人買了。
肚子裡那一個,到三月就要落地了。
她想,今年再不掛,往後孩子問起府裡元宵掛不掛燈,她答不上。
十五日午後,安仁坊送來了元宵的節禮,一盒點心,一匹料子,一包上好的川貝。
送禮的婆子臨走,把一封信交給採蘋,說是老夫人叫親手交給娘子的。
信是崔家老夫人親筆寫的。
戶部那張保書的樣子,開印後要議。
蘇氏在樣子裡添了兩段。
一段說商貨:頂以外,保金不補,替運不運,貨主要足額,照貨值另付保價,每石一分。
一段說代訂代賣:收經手錢的,於貨損所擔,以經手所得為限。船東賠多少,代訂的轉多少。船東不賠的,代訂的不賠。
部裡議的時候,許經手的人遞申說。
你那一間鋪子,要不要遞,你自己定。
崔令窈記住了“以經手所得為限”和“船東不賠的,代訂的不賠”。
臘月十七那夜她寫給蘇昭的信上說:我替四家代訂,一石抽五分,一年八兩。頂以外那一截,四家不認船東,認我。
蘇昭回信只說了保價,說了契上寫明白,沒提這一層。
如今這段寫進了部裡的樣子。
“拿紙筆來。”崔令窈說。
那一下午她靠在榻上寫申說。
具名她寫:西市北巷敬古齋東家崔氏。沒有寫定遠侯府。
頭一段寫代訂。
代訂代賣者,所擔以經手所得為限,此一段,小鋪子賴以存活,請部裡準。
。價保寫,段二第
。差不理此,付自額足要主貨,分一石一價保
。多者肯不,者價保付自肯,主貨裡京可
。底兜者厚底家求轉,者肯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