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荒三歲半,隨身靈泉養全家》第255章 散車(2)

福寶站在場院邊上,看裝車。娃看了一會兒,湊到爺爺跟前,小聲問:“爺爺,路上又沒人驗咱的秤,咱自家過一遍,費這個事做啥?”

爺爺正扶著一袋豆過秤,聽了這話,把秤桿穩住,讓娃看秤星。

“路上是沒人驗咱的秤。”爺爺說,“可咱自個兒驗。”

“咱的豆出這個村,”爺爺說,“一錢,都不能虧人家的。秤上虧人,虧一回,人家記恁十年。鬥上虧人,虧一回,恁就再不是個實在人了。”

爺爺說完,衝押秤的栓子點點頭:“記上。這袋,一石二斗,平。”

栓子在賬本上記。一袋,又一袋。

過秤過到日頭偏西。押秤的除了栓子,還有村裡推舉來的兩個人——東頭趙家的,桂家的。三雙眼盯著一個秤星,誰也不用疑誰。這是爺爺定的規矩:豆出村,賬上要有村裡的眼睛。莊戶人認這個。認了,往後這豆在道上出了啥事,村裡人,都是證人。

福寶在邊上看了半晌。娃看那桿秤,秤桿抬起來,秤星亮亮的,秤砣一移,穩穩地停住。娃後來想,爺爺那桿秤,稱的哪裡是豆。稱的是往後人家提起“柳溪”兩個字的時候,心裡那個分量。

天黑透了,裝好了頭一撥。四十車,堆在場院裡,蒙著苫布,明早雞叫頭遍就發。

四十車,不是沈家一家的車。柳溪的車三十輛,桂叔尋來的徐州老鄉的車十輛。車把式們沒走,圍著場院吃了頓飯——娘和嬸子們烙的餅,一人兩張,捲了鹹菜。吃飯的時候沒人說話;吃完了,一個個把剩下的餅揣進懷裡,回家喂牲口,套車,天亮前趕回來。

莊稼人應下的事,比紙上的字結實。

也就是這個晚上,出了一件小事。

掌燈時分,水棚的嬸子來報,說收棚的時候,在灶膛邊上撿著一封信。信沒封口,沒抬頭,裡頭就一行字,字是賬房的好字,工工整整——

“車他不動。他動的是名。”

爺爺捏著那封信,湊在燈底下,看了很久。正面看了,翻過來又看。屋裡人都圍著,誰也不敢出聲。

“誰送來的?”爹問水棚的嬸子。

“不知道。擦黑那陣子,舀水的人多,興許是哪個塞的。”

爹要拿信去看,爺爺擺擺手,沒給。爺爺又看了一遍,忽然笑了一下,很輕的一聲。

“這位,是俺們的老熟人。”爺爺說。

爹追問是誰,爺爺不答。爺爺走到燈前,把那封信湊到火上,點了。信紙蜷起來,一點火星子,一縷黑煙,燒乾淨了。

燒到最後一角,爺爺把手一鬆。灰落在地上,爺爺拿腳碾了碾。

“記他的好。”爺爺說,“也記他的話。往後這一道上,名這個東西,比車金貴了。”

福寶站在門簾邊上,把這些都看在眼裡。娃不認得那行字,可娃記得爺爺燒信的時候,手很穩。娃想,爺爺心裡,怕是早把這個寫信的人,認出來了。

爺爺拍了拍手上的灰,轉身,就說了仨字。

“備車。”

“明日,發。”

這一夜,柳溪沒人睡踏實。車把式們餵了三遍牲口;週三伯把自家那頭牛的籠頭擦了又擦;福寶睡一陣醒一陣,聽見外頭有腳步聲,一趟,又一趟。

雞叫頭遍的時候,天還黑著。場院裡,四十輛車的車轅,在黑暗裡一齊動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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