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連受到兩國的外交調解,在收到輪椅哥的電報後,李學文就已經打算收手了,準備再佔點便宜就放過荷蘭。
就在李學文即將放棄的這個節骨眼上,梁幹橋興沖沖地跑了過來。
“主席,大喜,大喜啊”
梁幹橋推門進來的時候,連門都沒敲,這在平時是絕對不可能的事。
梁幹橋這個人雖然自負,但官場規矩從來不馬虎,尤其是對李學文,該有的禮數一樣不少,今天連門都不敲就闖進來,只能說明一件事。
事情太大,大到梁幹橋顧不上規矩了。
李學文正跟蘇子文交代怎麼回覆輪椅哥的電報,見梁幹橋這副模樣,忍不住挑了挑眉:“什麼大喜?梁局長,你這樣子像是撿了金元寶”
“主席,比金元寶值錢多了”
說著,梁幹橋快步走到辦公桌前,壓低聲音,激動的說道:“主席,我們情報局的特工成功策反荷印總督道恩斯,道恩斯願意歸順蘭芳”
此話一齣,辦公室直接安靜了下來。
反應過來後,李學文饒有興趣地開口問道:“詳細說說,具體什麼情況?”
“是”
梁幹橋從公文包裡抽出一封電報,雙手遞過去:“巴達維亞站傳來的,吳敬中成功策反了道恩斯,道恩斯願意說服荷印政府高層投降蘭芳”
李學文接過電報,快速掃了一遍。
電報上的內容很簡單,全都是些吳敬中跟道恩斯談的投降條件。
第一:蘭芳要給道恩斯本人10萬美元,並且將其在事後送往阿美利卡。
第二:荷印殖民政府的所有荷蘭官員,原職留用,待遇不變,不搞清算,不搞秋後算賬。
第三:爪哇和蘇門答臘的荷蘭私人企業,產權不變,經營不變,蘭芳不搞強制徵收那一套。
第四:荷印政府不向自由荷蘭國王維克托歸順,而是向自由荷蘭攝政王維克托親王歸順。
看完電報上的內容後,李學文對於前三條沒什麼不解,但是對最後這一條非常的不解,完全搞不懂道恩斯這個條件是什麼意思。
“攝政王?”
李學文把電報往桌上一放,抬頭看向梁幹橋,疑惑地問道:“道恩斯這是搞什麼名堂?國王就是國王,攝政王是什麼意思?”
“這個我問過了,這是關於您計劃中成立的自由荷蘭的理法性問題。”梁幹橋笑著回道。
“詳細說說是怎麼回事”
“是這樣的,在荷蘭的憲法中,有一條規定是:在女王失聯或者無法行使權力時,由合法順位的近親擔任攝政,代行王權,道恩斯的意思就是,自由荷蘭不推舉新的國王,而是.....”
聽完梁幹橋的解釋,李學文總算是明白了怎麼回事,在心裡忍不住感慨,道恩斯可真是荷蘭的忠臣啊。
為了維持荷蘭女王威廉明娜的合法性,絞盡腦汁地想了這麼一個主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