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把他當成了一條無家可歸的流浪狗,一個需要被投餵的可憐蟲。
於是,第二天凌晨,在同一個時間,同一個地點,他用鐵錘,結束了那個善良女人的生命。
連殺兩人之後,吳達的心理徹底扭曲,整個人陷入了一種偏執的瘋狂。
他走在馬路上,別人只是無意中看他一眼,他都會覺得,對方是在嘲笑他破爛的衣衫,是在譏諷他空蕩蕩的袖子。
這種病態的心理,在他殺死第三個人時,發展到了極致。
那天深夜,吳達在商店買了一瓶廉價白酒,就著一包花生米,一邊走一邊喝。
恰好,一家KTV門口走出幾個剛唱完歌、喝得醉醺醺的年輕人。
其中一名男子與同伴推搡打鬧,不小心撞到了吳達,打翻了他手裡的花生米。
那人瞥了一眼吳達的穿著,也沒當回事,隨手從錢包裡抽出兩張百元大鈔,扔了過去。
“拿著,自己再去買酒喝。”
說完,便搖搖晃晃的上了車。
吳達站在原地,看著地上那兩百塊錢,氣得渾身發抖。
之後的一個星期,他每天都在那家KTV門口蹲守,終於,讓他再次等到了那名男子。
他一路尾隨,在一條無人的小巷裡,用最殘忍的方式,結束了對方的生命。
聽到這裡,齊封和王坤對視了一眼,都在對方眼中看到了深深的震驚。
他們本以為,吳達再次犯案,是單純為了錢財,是生活所迫下的鋌而走險。
現在才明白,錢財只是順手牽羊的附屬品,真正驅動他行兇的,是他那顆早已被自卑和怨恨腐蝕得千瘡百孔的心。
接下來,吳達又斷斷續續地講述了最後兩起案件。
過程大同小異,原因也如出一轍。
不是別人無心的眼神讓他覺得被看不起,就是別人釋放的善意,被他曲解為高高在上的施捨和侮辱。
這是一種典型的、病入膏肓的自卑心理。
吳達可以打心底裡認為自己是社會的渣滓,是活在最底層的蛆蟲,但他絕不能接受,別人用任何方式來印證這一點。
吳達將所有的善意都當成施捨,將所有的饋贈都視為侮辱。
整個世界,在他眼中,都充滿了惡意。
聽完吳達所有的敘述,審訊室裡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靜。
齊封知道,眼前這個人,已經無藥可救。
跟他再多說一個字,都是在浪費時間。
於是站起身,跟王坤說了一句後,就離開了審訊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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