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總什麼時候見的周成海?”
南枝將剛寫好的記錄劃掉,重新開啟城東專案的股權檔案目錄。劉總轉給南氏的股份已經完成付款、簽章和工商變更,但交易發生在圍標案公開前,也發生在南氏拆掉合同陷阱後。
“昨晚吃的飯,地點由周成海安排。劉總帶了司機,沒有帶公司法務。”孫律師回答,“席間還有誰,目前查不到。”
“周成海如果問起城東專案,劉總只要提到股權已經轉給南氏,他就會知道南家早在防他。”
“股權變更屬於登記資訊,周成海遲早能查到。他真正想確認的,是劉總為什麼退出,以及南氏在什麼時候開始懷疑他。”
“劉總知道南氏核過盛洲投資,也知道父親勸他別繼續參與股權安排。他要是把談話內容全說出去,周成海會反查方誌明。”
“所以不能急著聯絡劉總,更不能提醒他統一說法。你們越怕他開口,周成海越容易判斷那筆交易背後有內容。”
南枝合上資料夾,撥通南正遠的電話。父親聽完沒有立刻回應,辦公室裡的會議聲從電話另一端傳來,門關上後,背景才安靜下來。
“劉總跟我認識十幾年。城東股份轉讓時,他說過不再參與周成海的安排。”
“人離開專案,周成海還能拿舊事施壓。他昨晚赴約,至少說明他沒有徹底斷掉聯絡。”
“拒絕一次飯局容易,拒絕一個在同行裡經營多年的人沒那麼簡單。況且案件還沒出結論,劉總也不願當面撕破關係。”
“您準備問他嗎?”
“我請他吃飯,不談圍標案,只問城東專案的交割和後續配合。看他願不願意把昨晚的事主動說出來。”
南枝翻到股權協議中的保密條款。條款只約束交易價格、商業資料和談判內容,不能阻止當事人配合司法調查,也攔不住私人飯局中的口頭試探。
“可以見,但別讓他覺得南氏在追問口供。您只談自己的立場,別教他怎麼回答周成海。”
“你爸做生意的時候,你還在背課文。”
“如今我負責提醒南總別被老交情帶節奏。家庭崗位發生了版本更新,您得適應。”
南正遠笑了一聲,拿起桌上的私人手機。
“飯局我來約,你和孫律師不出面。公司也不留邀請記錄,免得外面把正常交割談成串聯。”
當天傍晚,南正遠打給劉總。電話只聊了城東專案的付款憑證和歷史檔案補交,末尾才問對方有沒有時間吃飯。劉總答應得乾脆,地點選在兩人以前常去的飯店,時間定在七點。
南枝沒有跟去。她把協議、股東會決議、付款回單和工商變更記錄逐項核了一遍,又讓孫律師確認交割手續是否存在缺頁。
“法律效力沒有問題。”孫律師說,“股權變更已經登記,價款也進入對方公司賬戶。即便劉總改口,說當時受到南氏誤導,也需要拿出證據。”
“當時有兩次溝通只通過電話,會議紀要是通話後補的。他要否認內容,會不會留下爭議?”
“紀要發給過雙方工作郵箱,劉總的助理回覆確認,後續付款和登記也按紀要執行。證據能夠互相對應。”
“我還是想做一份完整備份。案件推進以後,原件會被調取,南氏內部要留一套能核驗的副本。”
“先等南正遠回來。劉總態度穩定,就做常規公證和電子資料保全。若他已經鬆口,處理方式要調整。”
晚上十點,院門外傳來汽車駛入的聲音。南正遠進門時脫下外套,把手機和車鑰匙放在玄關櫃上。周雅芝已經休息,客廳只留著一盞燈,南枝抱著電腦坐在沙發邊等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