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張照片根本不是同一個人。你們看圖造謠,移花接木,這是犯法的。”
“犯法?哈哈哈哈!靚女,你第一天在香港地混啊?告我們啊!去請大律師寫律師信發給香蕉週刊啊!知不知我們老闆是誰啊?知不知全港幾百間空殼公司,你告得贏邊個啊?”
“你們老闆是誰?”
“想識大佬啊?洪興肥佬黎啊!點樣,驚唔驚啊?不過靚女,睇在你個樣生得夠正,不如你聽日親自上來雜誌社搵黎哥斟茶認個錯?黎哥最中意照顧你這樣的妹妹啦,話唔定下一期直接捧你做封面女郎,包你紅透全港啊!”
洪興的……
掛了電話,濃濃那手還在發抖。她什麼時候受過這樣的委屈?被一個素未謀面的人造謠,憑什麼?
報警?香江要是有王法的話,就沒有洪興這麼一個大社團。她一個在圖書館裡一個月拿兩三千塊死工資的小職員,去差館錄口供,除了被人當皮球踢來踢去,還能指望什麼?
找大狀打官司?剛才電話裡都說了全港幾百間空殼公司,她傾家蕩產去告能換回名譽嗎?
想了想,她小心翼翼地給名義上的母親打了電話,說完了,對方只是冷靜地說道:“這種下流小報過幾天就沒人看了,你晚上來拿錢,出去玩幾天,回來就好了。”
給養父打電話,措辭幾乎一樣。
濃濃知道自己是被收養的,他們沒有罵她。但那種公事公辦的冷靜,比罵她一頓還要讓人難受。
她每天兩點一線,上班理書下班買菜,她招誰惹誰了?
玻璃門被屈起的指節敲得梆梆作響。
電話亭外站著的是那個賣雜誌給她的阿伯。
“別在北角白費力氣了。肥佬黎在這裡一手遮天,連差人見了他都要遞根菸。他那本破雜誌每個禮拜都要出刊,沒新聞就編新聞咯!聽阿叔一句勸,忍一忍,捱過這陣風頭,下禮拜大家轉頭就忘了。”
“他這樣無恥,沒人能管嗎?”
“怎麼管?在這香港地,有錢的講法律,有勢的講家底,黑社會的講拳頭。像我們這種拿幾千蚊月薪,手停口停的普通市民,除了講一個忍字,還能講乜啊?”
阿伯嘆了口氣,擺了擺手:“聽阿叔話,回去把門反鎖上,請幾日假。下禮拜出了新八卦,街坊轉頭就忘了。”
“我不忍,我現在就去殺了他。”
阿伯原本已經準備轉身回攤位,聽到這渾話,嚇得眼皮狠狠一跳,“撲街啊!你個黃毛丫頭講乜鬼話!去拿菜刀?去撞死?你連他雜誌社的鐵閘門都摸不到,就先被樓梯口嗑藥的馬仔拖進後巷了!到時候你連命都沒得賠!”
濃濃已經聽不下去了,她那存款夠買槍了。既然沒人管得住,她管。
阿伯看著她那副死不回頭的倔樣,連忙拽住她的手臂,心驚肉跳地往街面環視了一圈。菜市場依舊嘈雜,幾個巡邏的交警正慢悠悠地在路口抄牌,根本沒人往這陰暗的鐵皮棚下多看一眼。
“……你真要找死,也別死在肥佬黎腳底下。”
濃濃抬起眼,通紅的眸子裡泛著一股孤注一擲的戾氣。
“你要真不想認命,就出北角。”阿伯深吸了一口氣,眼神閃爍,“肥佬黎靠這種下三濫行當撈錢,在洪興內部早就犯了眾怒。
我天天在這賣報,道上的閒話聽得比誰都多——銅鑼灣新上任的陳浩南跟黎胖子不對付,陳浩南好幾年前就把黎胖子的報社砸過一次。他現在是銅鑼灣的扛把子,開了間新酒吧,手下那幫人最講江湖道義和名聲,跟肥佬黎根本不是一路人……你去碰碰運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