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年那會,濃濃就跟養父母偷渡到香港。
養父養母都精通雙語,隨著身份證落實,他們的優勢很快就會發揮出來。逐漸從底層體力工轉型進入洋行。
夫妻倆都很有事業心,工作一穩定下來,兩人就分開了。濃濃從六歲開始就只有保姆帶著,基本上和他們沒見過幾次。
濃濃覺得這兩人還挺負責的,撿了個姑娘,即便分開了還養著。養父母不在意她考多少分,有沒有考上大學。中七畢業後就給她安排在北角公共圖書館當館員,每天下樓走兩三百米就到工作地方了。
養父母對她只有一個要求——低調不要惹事。
圖書館的工作乏味無聊。北角是老牌居民區,平日裡跑來吹免費冷氣看書的,除了藉著溫習談戀愛的學生,就是些退休的爺爺奶奶。
濃濃每天上下班,回家做飯,打理養在陽臺的花草,提前過上了養老生活。
至於找物件這事,對她來說有點難。
她讀的學校不是什麼好學校,考上大學的就那麼幾個,智商情商個人能力都沒有很突出的。現在的工作更加沒有機會讓她認識優質的物件。
可能是在圖書館待久了,她現在一看到夕陽黃昏就開始感慨人生,二十不到就過上這樣的日子真沒意思。
或許是老天聽到了她的請求,第二天就給了她一個大獎。
和往常一樣,天剛亮,濃濃就去菜市場買菜。她畢竟在這住了十幾年,哪個攤位老闆不認識她。今天卻有點反常。
賣魚的林伯平時總是笑臉迎人,今天剛抬頭瞧見她,眼神飄忽著往旁邊斜,嘴裡含糊地應了聲,連招呼都沒打。
隔壁相熟的菜檔阿嬸更是誇張,本來和客人們聊得熱火朝天,她一走近,噤聲了,攤位前幾個阿婆眼睛在她身上刮來刮去,從頭掃到腳,又意味深長地互相對視,撇了撇嘴角,假裝挑揀手裡的芥藍。
濃濃天真以為自己是不是衣服沒穿好,還是褲子破洞了,一路上都在檢查衣服。拎著剛買好的菜走出去時,腳步停在菜市場門口一個鐵皮報攤前,定住了。
攤位上其中一本剛出爐的《香蕉週刊》。
封面上赫然印著兩張長焦偷拍照。照片裡的女孩子非常眼熟,一張是她在圖書館踮腳放書本的照片,一張是一個身形和她有七八分像的背影,正踩著細高跟邁進霓虹閃爍的玻璃旋轉門。
看到標題時,她渾身血液都涼了。
《清純館員日光下借書,惹火妖姬夜幕中賣身!北角驚現雙面豔姝!》
《知情人揭秘:日薪幾百蚊,夜夜賺千金,神秘獨居女郎的下海賬簿!》
報攤前幾個叼著煙的爛仔正看得津津有味,一抬頭就瞧見正主就俏生生地立在三步開外,頓時安靜了一瞬。緊接著,打頭的那個染著黃毛的古惑仔咧開嘴,衝她吹了聲口哨:“哇,靚女,真人比封面還要正點啊。今晚得唔得閒?哥哥出雙倍包你收工飲茶啦!”
濃濃冒了一肚子火,買了本週刊殺到電話亭,投進硬幣。
聽筒裡盲音響了足足半分鐘,才被人懶洋洋地接起來,“喂!邊位啊?催稿去排版房,爆料去報料熱線,沒事咪阻住阿叔發財!”
濃濃捏緊了聽筒,氣得聲線發抖:“我是今天《香蕉週刊》頭版封面上的人。圖書館那個。”
聽筒那頭靜了一瞬。
緊接著,那男人顯然直接捂著聽筒衝屋裡喊了一嗓子:“哇塞!兄弟們,頭版那個純情妹妹打電話過來了!哎呀,圖書館小姐?點樣啊,是不是看到封面上自己甘靚,想跟我們總編談談版權費啊?還是說……被拆穿了夜總會的兼職,想求我們下期筆下留情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