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荒三歲半,隨身靈泉養全家》第207章 澆樹的日子(1)

作者:愛吃什錦雞肉丁的芳菲·14天前

澆樹,比栽樹還熬人。

週三伯的章程:新栽的苗,頭一遍定根水,栽時澆了;往後一旬一遍,連澆三遍。三遍澆完,根跟土咬住了,才算活穩。這三旬裡,坡上的苗,旱不得。

偏趕上,這個春天,旱。

三月裡,一場雨沒下。灘上的水田不愁,水口的兩道堰還滿著,秧田的水管夠。愁的是南山。坡上沒有渠,水在坡腳的堰塘裡,樹在半山腰上——水不會自己往上走。

只能挑。

爹領著頭。一副擔子兩隻桶,從堰塘打了水,一步一步往山上挑。一百多斤的擔子,一天來回二十趟。二山、豆芽,跟著挑。牛也用上了——爹給牛備了兩隻大木桶,馱在背上,一頭一隻,一趟頂人力三趟。牛走在坡上,一步一步,穩當得很,比頭一年拉犁的時候,又沉了一圈。

坡道讓水潑得溼滑,爹在陡的那幾段鋪了碎草。牛通人性,上坡的時候蹄子踩得實,下坡自己放緩。有一回,一隻木桶的箍散了,水潑了一坡,牛站住,回頭瞅爹,跟認錯似的。爹摸摸牛脖子,沒言語,回去連夜把兩隻桶的箍全換了新的。

村裡人看見了,又來了。

周家老三來,桂叔來,齊家的後生也來。爺爺推了一回,沒推動。末了定了章程:澆樹的日子,各家來人,管一頓乾的,晌午一頓白麵饃,另記工——樹成之後,頭三年的杏,各家摘一籃,不要錢。

“這工錢,俺們認。”桂叔笑,“樹上的杏,比銅錢香。”

就這樣,一旬一遍水,一遍遍澆上去。到第二遍澆完,新苗的梢頭,全緩過來了——讓霜打傷的三十一棵,一棵沒死,傷梢底下,全發了新芽。一坡的苗,緩過了頭一劫,站定了。

旱,還在往下走。

官道上的人,也一天比一天多。

三月裡的道邊棚,重新支起了葦簾涼棚。棚裡添了一口鍋——奶奶的水錢罐,開了封。罐裡的銅錢,數出來,全換成了炒米和粗鹽。娘說,這個錢,是過路人給的,就該用在過路人身上。

過路的人,跟去年冬前,不一樣了。

去年冬前過境的,是零零散散逃荒的,見了人,眼神是躲的。三月裡過來的,成小股了,一股十幾人、幾十人,拖家帶口。領頭的手裡,多半攥著一張紙——官府出的路引條子,上頭蓋著紅印。

“勸分就食”的憑據。憑這張紙,沿途州縣不攔,城門驗過就放。

有那膽大的,進了棚,喝著水,跟娘搭話,問的還是去年那個邢州婦人問的:“大嫂,清溪縣,收人啵?”

娘如今能答上來了。她把縣裡的新規,一條一條說給人聽——須有親族立保,或主家收僱工,方可報籍。她還會多說兩句:“縣城裡、鎮上,如今都有大戶僱人,恁們往縣裡去,尋著里正問,比瞎撞強。”

末了,她總要把手裡的乾糧,掰一半給人家帶著。

有一股人,十九口,領頭的是個瘸腿漢子。娘照舊掰乾糧,那漢子不接,從懷裡摸出三枚銅錢,擱在棚桌上:“俺們不要白給的。”娘把錢收了,轉身又多掰了半張餅給他——買賣是買賣,心是心。漢子接了餅,給娘作了個揖,帶著人往縣裡去了。

栓子如今是棚裡的賬房。他有一本小冊子,上頭記著:三月初一到三十,過棚四百一十七人;有官憑的,二百八十九;問落籍的,五十六;領炒米的,二百零三。

那本小冊子,栓子記得細。哪一日、過幾人、男女娃兒各幾口、問的啥、給了幾碗水幾把炒米——一筆一筆。有一頁的邊上,他還畫了個小小的記號。問他,他說:“那日過了個瞎眼的老太太,是孫子牽著的。俺記下了。往後要是他們打縣裡回北邊,路過,俺認得。”

他把冊子給爹看,末了指給爹一行小字——

“爹。恁看這個。”

那一行記的是:問僱工的,四十一個。

“去年,沒一個人問僱工。”栓子說,“那時候他們問的是“哪兒有荒地”。如今問的是“哪兒僱人”。”

爹看著那一行字,看了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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