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筐紅薯換來的新娘》第442章 都是我的(1)

作者:一顆檸檬酸唧唧·3天前

春桃在小寶家門口站了大半個鐘頭,到底沒敲門。

她聽見屋裡頭傳出來大伯母的聲音,壓得低低的,在跟大伯說話:“老頭子,我瞧著春桃在那邊過得不咋樣,上回她回來,我看她瘦了一圈,衣裳還是那件舊的,袖口都磨毛了。”大伯悶聲說了一句:“能咋樣?吳志剛那人你又不是不知道,懶了一輩子,家裡家外都靠他前頭那個婆娘撐著,春桃過去了,明擺著就是填坑的。”大伯母嘆了口氣:“當初就不該讓她嫁。咱攔不住她媽,可咱該多勸勸她。”大伯沒接話,沉默了一會兒才說:“說這些有啥用?能怪誰?還不是怪她自己耳根子軟?看看咱家桂花,多有主意,日子過得紅紅火火的,這村裡誰不眼紅?”

春桃站在門外頭,聽著這些話,心裡頭像被人攥住了似的。她抬手想敲門,可手舉到半截又放下了。她如今是吳志剛的媳婦,她拿啥臉面來敲這個門?她轉身往回走,一路上腳步沉得像灌了鉛。

回到吳志剛家的時候,天已經擦黑了。吳志剛醒了,坐在堂屋裡喊渴,春桃給他倒了碗水,他接過去灌了兩口,又躺回去睡了。春桃沒吃飯,坐在灶房門口的小板凳上,看著灶膛裡剩的那點火星子發呆。她又想起了桂花——桂花從周家村出去的時候,比她現在還難,一個人帶著建英建歡,連個落腳的地方都沒有。可桂花硬是闖出來了。她又想起吳梅,十五六歲的丫頭,在縣城站住了腳,還能給家裡寄錢。她春桃呢?她比桂花年輕,比吳梅有力氣,咋就過成了這樣?

那天晚上,春桃翻來覆去沒睡著。第二天一早,她做了個決定。

她把家裡那幾只下蛋的母雞攏了攏,數了數,一共七隻。她拎了三隻,拿草繩把爪子綁了,裝進一個竹籃裡,上頭蓋了塊布。吳志剛還沒起,她也沒跟他說,提著籃子就出了門。走到村口老槐樹底下,碰見胖嬸正蹲在門口擇菜,見她提著籃子往鎮上方向走,喊了一嗓子:“春桃,這麼早去哪兒啊?”春桃應了一聲:“去鎮上換點鹽巴。”胖嬸暗自白了一眼,沒再多問。

春桃到了鎮上,沒去供銷社換鹽巴,她拐進了鎮東頭的集市。她找了個空地,把竹籃擱下來,掀開布,三隻母雞露出來,撲稜了兩下翅膀。旁邊賣菜的大娘瞅了她一眼:“閨女,賣雞啊?”春桃點了點頭:“大娘,您知道這雞咋賣不?”大娘上下打量了她一眼,教了她幾句:“你這就說是自家養的,吃糧食長大的,一斤要八毛,少了一斤七毛五不賣。”

春桃照著大娘教的,蹲在籃子跟前等人來問。等了小半個鐘頭,來了箇中年男人,蹲下來看了看雞,問了價,還了五毛。春桃搖了搖頭,男人又加了兩毛,春桃還是不鬆口。男人站起來要走,春桃心裡頭一急,差點喊住他,可她咬了咬嘴唇,到底沒喊。男人走出去幾步,又折回來了:“七毛五就七毛五,給我稱一隻。”

第一隻雞賣出去,春桃攥著那幾張票子,手心都是汗。她接著等,到晌午頭上,三隻雞全賣出去了,一共賣了八塊多錢。她把錢揣進貼身的口袋裡,拍了拍,心裡頭熱乎乎的。這是她頭一回自己掙的錢。以前在家當閨女的時候靠爹媽,嫁了長慶靠長慶,長慶走了靠公婆接濟,如今嫁了吳志剛,她以為能靠他,結果還得靠自己。可這一回,她自己掙了八塊多錢,雖然不多,可那是她自己的。

春桃揣著錢回了家。吳志剛中午醒了酒,見她從外頭回來,問了一句:“去哪兒了?”春桃說:“去鎮上轉了轉。”吳志剛沒再問,伸手要飯吃。春桃進灶房給他做了飯,端出來擱在桌上,自己也盛了一碗,坐下來吃。她沒跟吳志剛提賣雞的事,也沒提掙了多少錢。她把那八塊多錢藏在櫃子最裡頭的一雙舊鞋裡,偷偷攢著,下次去看小寶手裡多少寬裕些。

過了幾天,春桃又賣了兩隻雞。吳志剛覺出不對勁來了——雞窩裡的雞少了。他問春桃:“雞咋少了?”春桃正在灶房洗碗,頭也沒回:“我賣了。換點錢買鹽買油買種子。”吳志剛把酒碗往桌上一墩:“你賣雞咋不跟我說一聲?”春桃把手裡的碗擱下來,拿抹布擦了擦手,轉過身來看著他:“跟你說?跟你說了你能讓我賣?你天天喝酒,家裡油鹽醬醋都快見底了,地裡的活你也都撂下,你好意思問我?”吳志剛被她這話堵了一下,臉漲得通紅,可到底沒再說什麼,悶著頭把酒碗端起來,灌了一口。

吳志剛被她這話堵了一下,臉漲得通紅,酒碗往桌上一墩,酒水濺出來洇溼了桌角。他站起來,手指頭戳到春桃面前:“你少跟我扯這些。這家裡頭的東西,哪一樣不是我吳志剛的?雞是我買的,糧食是我地裡出的,你嫁進來的時候帶啥了?我娶你進門可是花了彩禮的,連你都是我的,我告訴你,賣東西之前先跟我知會一聲,下次不許再賣了。要是讓我發現你藏私房錢,可別怪我對你不客氣。”

春桃看著他戳到自己面前的手指頭,指甲縫裡全是酒漬和泥垢,那股酸腐味又飄過來了。她往後退了一步,沒接話,端起桌上剩下的碗筷轉身進了灶房。吳志剛在背後又嚷了兩句什麼,她沒聽清,也沒回頭,蹲在灶房地上把碗一個一個洗了,手底下比平時重,碗沿磕在水盆邊上叮噹響。

那天晚上,吳志剛又喝了酒,喝完倒頭就睡了。春桃坐在灶房門口的小板凳上,把藏在舊鞋裡的錢摸出來,攤在手心裡數了數。三隻雞賣了八塊四,剩下四隻雞,要是全賣了,還能賣十塊多。可吳志剛已經把話撂下了——再賣就“不客氣”。春桃攥著那八塊四毛錢,攥了好一會兒,把錢重新塞回舊鞋裡,塞得深深的,拿幾雙破襪子壓在上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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