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妻有的是力氣和手段》第169章 情之一字(2)

作者:邪惡派大珊·13天前

情之一字,真是好神奇。

他阿耶那般老謀深算之人,對上天真浪漫、自幼嬌養的孃親,不由收起所有心機,夫妻恩愛二十載。

伯父伯孃縱然吵吵鬧鬧,偶爾將和離放嘴上,但不論貧富貴賤,皆一路相伴,從未鬆開彼此相握的那雙手。

季衝看著硬朗,不像兒女情長的人,這幾日看他同妻兒相處,可謂鐵漢柔腸、情深意篤。

還有他的五弟阿紹,真不敢想象,從來多思猶豫的人,竟會一見鍾情、自薦為贅婿,想要贅給初次相見之人。

但如果是李娘子。

如果是她,好像也不是多麼匪夷所思的事。

…………

卓瑜不知道的是,在天都,在東市,李娘子又被人自薦了!

只不過,這次自薦的,是個看上去才十歲出頭的男娃娃,且雄心壯志,張口就要娶李明月回家。

他不做贅婿!

李明月覺得這孩子腦袋有問題,毛都沒長齊就想娶媳婦,這誰也不能嫁給他啊。

又覺得自己很冤!

這要是多管閒事,被人看上了還情有可原,怎麼看熱鬧,也能成別人眼中的熱鬧?

簡直莫名其妙。

事情其實很簡單,用李明月自己的話來說,就是——

天都的王八羔子太多啦!

因懷疑自己做了別人手中的棋子,她跟卓瑾兩個人心情都不算暢快。昨日只是走馬觀花,在東市外圈走了走,今日橫豎時辰早,兩個人便往裡多逛了會,順道散散心。

“聽說東、西二市裡的鋪子加起來,有幾萬家那麼多呢!賣什麼的都有,”李明月邊行邊問卓瑾,“你跟阿瑜、阿紹他們,還有家中長輩,可曾逛遍這些鋪子嗎?”

卓瑾正要回答,就聽身後有男孩兒“嗤”的一聲:“切,田舍奴!真是沒見過世面。”

二人聞聲回頭,便見後頭跟了個衣著分外華貴、神態分外倨傲的小男孩,至多十一二歲模樣,眼睛、鼻子都高高朝天,手背在身後,一副惹不起的樣子。

更後頭,是亦步亦趨的一群錦衣奴僕,有的執高傘,有的拿披衣,跟了長長一串。更有甚者,還有拿果盤、捧茶壺杯盞的,看著富貴逼人、威勢煊赫。

李明月不怕事,但確實沒必要惹事,且自己相較天都有權有勢的公子王孫們來說,的確是個沒見過世面的小人物。

當即收回目光,默默拉著卓瑾退開幾步,將中間街道讓出來。

卓瑾比她退得還快。

沒辦法,他沒錢嘛!這小孩身上一副項圈看著就價值連城,要是損了壞了,賴在他頭上,把卓家在京中那棟三進房子賣了,恐怕都賠不起。

孰料這男孩見他們止步,也趾高氣揚地停下來了。

初時,李明月還以為是巧合,但走著走著,就覺得不大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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