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綠萍和依萍互換人生》第146章 多少人【綠萍】(2)

作者:巷角一隻貓·5天前

這份工傷記錄,就是一位學長提供的。證據鏈本是完整的,只可惜受害人無力承擔律師費,最後靠著法學生從中調解,才私下和解拿到一筆賠償。

這天綠萍睡得很晚,在這年月熬到凌晨,算得上是通宵了。

第二天一早六點多,綠萍就起身收拾。前一天她已經和報社打過招呼,留在家裡等女工過來。

九點剛過,可雲帶著兩名女工代表上門。

一個四十多歲的瘦高婦人,大家都喚她周嫂,在紗廠做工十幾年,兩根手指被機器軋斷過。

另一個年輕些,二十出頭,名叫阿珍,去年才進廠,膽子很小,進門就躲在可雲身後。

兩個都比可雲工期久。

綠萍招呼她們坐下,倒了三杯水。

綠萍先揀相關的法律糾紛慢慢講,語速放得平緩,一句一句說來,留出空隙,好讓她們聽得明白、慢慢消化。

只是……

“但我不打算一上來就直接去起訴他。打官司耗時間,你們耗不起,但他有辦法拖著。”

時局如此,萬一案子還沒判下來,工廠先撐不下去,女工們最後反倒什麼都得不到。

周嫂一下子急了:“那怎麼辦?我們就這麼幹等著?”

“不是乾等。”

綠萍把整理好的材料推到她們面前,“周嫂,你在廠裡做了十幾年,我查資料時發現,從前年開始,廠裡的工傷一下子多了很多,你還記得是什麼緣由嗎?”

周嫂仔細回想了片刻:“前年開春。老闆說機器防護罩礙事,拖慢出貨,叫機修工全都拆掉了。後來接連出了好幾回工傷,不是捲到手指,就是傷到胳膊。廠裡一開始賠過幾次,後來就不認賬了,咬定是工人自己操作不當。”

“這件事,你和其他工友聊過嗎?”

“聊過。大家心裡都清楚,可誰敢多說?說了飯碗就保不住了。”

綠萍點點頭,表示明白。

阿珍小聲問:“老闆會怕這些嗎?”

“他怕。”綠萍語氣篤定,“單單幾筆女工的欠薪,值不了多少,可這些舊工傷賬一併翻出來,他要賠的數目就相當可觀。

這裡是法租界,會審公廨可以受理勞資糾紛。民國二十年頒行的《工廠法》寫得清清楚楚,工廠必須安裝安全防護器具,機器缺少防護,就是廠方的過錯。

工人因工負傷,廠方要承擔醫藥費、休養期間的工錢,落下殘疾還要給付撫卹,不能一句工人操作不當,就把責任推乾淨。

還有民法第一百八十八條,僱主對僱工在工作中受傷,負有賠償責任,這也不是他想賴就能賴掉的。

至於這次口頭停工,同樣不合規定。《工廠法》寫明,無固定期限的用工契約,資方若是要停工、辭退工人,必須提前預告。

做工滿一年以上的,至少提前二十日通知,並且結清全部薪資。

他只讓管事捎一句話,沒有書面通知,也不肯結清欠薪,屬於無故脅迫停工,放到會審公廨面前站不住腳的。

確實很多事向來民不舉官不究,大家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可一旦擺到明面上,同樣也很難收場。

”。因原的怒此如就,道報紙報篇一為因單單闆老是也這

”。絕決過太得理能不也,事件這但“

”。階臺個一遞他給先要們我,以所。工是還的虧吃後最,摔破子罐破索他,臺來不下他讓,太得“,轉一鋒話萍綠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