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在後座的椅背上,車窗外的街景在倒退,灰色的樓房、騎電動車的行人,一切都和往常一樣,可是我覺得自己像被關在一個透明的罩子裡,外面的世界和我之間隔了一層看不見的東西。
“張曉,我問你一個問題。”
“你說。”
“趙正剛的手,伸進了法院,趙文斌法官因為迴避申請才換了人;伸進了人社局,周明遠昨天在那裡跟內部的人接頭拿檔案袋;伸進了民政局,今天一早趙科長就打電話來卡互助站的驗收;伸進了公安局,蘇炳文是治安大隊副大隊長,崔警官被他舉報停職。現在,連指使證人上法庭作偽證這種事,都是一個在職警察親自出面操辦的。”
我停了一下。
“我想知道,這個縣裡,還有哪個地方是他的手沒伸進去的?”
電話那頭安靜了幾秒。
張曉的聲音變得很低:“所以我說,這個案子最終的出路不在縣裡,甚至不在市裡,在省廳。”
“是的,縣裡已經沒有空間了。”
“烈烈,蘇炳文這個人,他不是趙正剛花錢買的保護傘,你明白嗎?
“怎麼講?”
“如果他是花錢買的保護傘,是收了錢辦事,事辦完了各走各的,有風險的時候保護傘會縮手,蘇炳文親自下場指使證人作偽證,這是刑事犯罪,一個副大隊長不會為了幾萬塊錢的好處費去冒這種風險,除非他跟趙正剛之間的關係已經深到了沒有退路的程度。”
“你的意思是……”
“他不是保護傘,他就是趙正剛的人,或者說,他們是合夥人。”
一個縣城裡的老闆,一個公安系統的副大隊長,合夥做什麼?
拐賣婦女,非法拘禁,偽造死亡證明,買通證人,打壓辦案民警,甚至可能還有更深的、我現在還看不見的東西。
“張曉,”我說,“蘇炳文每個月從蔣勝利那裡收八千八的看管費,這筆錢他收了至少半年,溫小雪在那個房間裡被關了至少半年,他知道那個女孩斷了一根手指,他知道那個女孩是被囚禁的,他不是不知情,他是參與者。”
“不只是溫小雪。”張曉的聲音更低了,“曹富貴的賬本里有暗語,崔警官在被停職之前已經破譯了一部分,這些代號對應的是被拐賣或被囚禁的女孩,蘇炳文很可能知情,或者參與過。”
我的手在發抖,不是因為害怕,是因為一種從骨頭縫裡往外滲的憤怒。
我正要開口跟張曉說下一步怎麼辦,前排的許曼突然從後視鏡裡看了我一眼,那個眼神不對。
不是司機看老闆的那種眼神,是一個人聽見了某個名字之後、拼命忍住不出聲的那種眼神。
“許曼,”我盯著後視鏡裡她的眼睛,“你認識蘇炳文?”
她的手握緊方向盤,沉默了整整五秒。
然後她說了一句話,聲音很輕,輕到我差點沒聽清:“蘇炳文……他每個月都來金色年華,有時候穿便裝,有時候穿制服,穿制服的時候就說是例行檢查,在大廳轉一圈就進包間了,趙正剛每次都親自陪著,他每次來,都不是一個人。”
“跟他一起來的人還有誰?”
許曼的嘴唇動了一下,像是那個名字卡在喉嚨裡,吐出來就會割破她的嗓子。
“……有一個是縣裡一個當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