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玲接過日記本,用手電筒照著封面,然後翻開第一頁。
當她看到“我叫沈芳”這四個字時,整個人像被雷劈中一樣,身體劇烈地顫抖起來。
“這……這是芳芳的字,是她的字!”沈玲的眼淚一下子湧了出來,“這是她寫的日記!她真的在這裡!她還活著!”
她哭著往前走,衝進院子,衝進那間破舊的房間,手電筒的光束在屋內胡亂掃著:“芳芳!芳芳你在哪兒?姐姐來了!姐姐來接你了!”
屋內空蕩蕩的,沒有任何回應。
我走進房間,低聲說:
“沈玲,你冷靜一點,你妹妹現在不在這裡。”
“不在?”沈玲猛地轉過頭,眼淚掛在臉上,“她去哪兒了?她明明住在這裡啊!”
我深吸一口氣,壓下心裡的焦慮:“你在附近找的時候,有沒有看到其他可疑的人?”
“有!”沈玲突然想起什麼,“我找了幾個小時後,大概五點再次路過這條巷子時看到一個女人,四十多歲的樣子,穿著黑色羽絨服,她從巷子裡出來,後面還跟著一個年輕女孩。”
我心裡只覺得情況不妙:“什麼樣的女人?”
“我當時離得遠,那女孩被帽子和圍巾遮著臉,但現在想起來,她的身形……跟芳芳一模一樣!會不會是她!”
“那個車牌號你知道是多少嗎?”
沈玲搖頭:“太遠了,我沒看清,我想追上去,但他們車開得太快了。”
沈玲看著手裡的日記本,突然翻到後面幾頁:
“日記裡有提到一個叫李強的名字,你們看,她在最後幾頁寫了什麼?”
我接過日記,用手電筒照著那幾頁密密麻麻的字跡。
“2024年農曆正月十八,我今天得知李強進看守所了,聽說是因為拐賣一個小女孩被帶走的,現在還沒有定刑,我要找一個靠譜的人,把所有事情都說出來,讓那些人全部進監獄。我在網上看到有個女人在幫助受害女性,她好像就在安南縣,我要去找她。”
我握緊了日記本,梅梅想找的人,就是我。
我拿出手機,給張曉發了條訊息,把沈玲說的情況簡單告訴了他。
張曉很快回復:
“五點被帶走,現在已經晚上九點多了,超過四個小時,如果對方要對她動手,早就動手了。我覺得有兩種可能:一是梅梅被控制住了,對方在逼問她到底跟你說了什麼;二是有人在利用她做誘餌,故意引你上鉤。不管是哪種,你現在立刻離開那裡,帶著沈玲一起走,這個地方不安全。”
我看完訊息,轉身對許曼說:“走,我們先離開這裡。”
許曼點頭,收起手電筒。
我看向沈玲:“跟我們走,這裡不安全。”
沈玲愣了一下,然後緊緊抓住我的手臂:“胡老闆,求求你,幫我找到我妹妹,求你了!”
“我會的。”我看著她,“但現在,你必須跟我走。”
我們三個人快速走出小院,許曼警惕地掃視著周圍,我們沿著黑漆漆的巷子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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