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被丈夫殺害的前一天》第207章 無賴前夫跑來鬧事(1)

作者:文寶寶L·14天前

小琴扶著門框,大口喘氣,會議室裡的議論聲停了。

我從椅子上站起身,撥通家裡的座機,電話響了很久才被接起,聽筒裡傳出樂樂的哭鬧聲,還有李偉拔高的嗓門。

我媽在電話那頭說話都在顫:“烈烈,你快回來,李偉帶著檔案闖進家裡,非要把孩子們帶走!”

林冉站起身:“老闆,剛才收到訊息,市場監管和稅務等部門組成的聯合檢查組下午兩點就要進駐超市和賓館。”

“林冉、晚晴、周彤,你們留在店裡按預案迎檢,把所有臺賬和審批手續擺在明面上。”我抓起桌上的車鑰匙,“張曉,許曼,你們跟我回家一趟。”

我們下樓坐進麵包車,許曼發動引擎,車子駛出賓館大院。

到了小區單元樓下,原本守在門口的安保迎上來,臉上貼著創可貼,嘴角腫了一圈。

我停住腳步:“你臉怎麼了?”

“李倩帶著她弟弟說是去朋友家,我攔了一句多嘴問了句,她弟弟上來就推搡我,我沒敢還手。”安保低下頭,“我真不知道他們會去您家。”

我沒再多說,帶著張曉和許曼跑上樓。

防盜門虛掩著,我推開門走進去。

李偉翹著二郎腿坐在客廳沙發上,茶几上攤著法院判決書和探視權申請書。

我媽和劉阿姨站在兒童房門前,雙手護著門把手,屋裡傳出樂樂的哭聲,李偉聽見動靜轉過頭,把菸頭按滅在菸灰缸裡。

“烈烈,你回來了,我今天過來是按規矩行使一個當父親的探視權。”

許曼走到我身側,掏出手機對準客廳開啟錄影。

“誰準你私闖民宅的?”我走到茶几前,“你有什麼權利不經過我的允許就來我家,誰給你的權利?”

“烈烈,我已經把酒戒了,還在正興商貿找了份正經工作,每個月工資發了,我就按時交撫養費,今天我來接孩子們去住幾天,你放心我姐會幫我一起看孩子。”

張曉走上前,從公文包裡抽出撫養權判決書影印件扔在茶几上。

“李偉,判決書上寫得清楚,你的探視必須在指定地點、有人監督,不得私自帶離。”

李偉從懷裡掏出一張蓋著紅章的證明拍在桌上。

“張大律師,拿老皇曆壓我沒用,這是縣醫院新開的健康證明,我身體各項指標都正常,周明遠律師說了,我有這份證明就能申請變更探視方式。你們今天要是不讓我帶走孩子,就是惡意阻撓探視,我馬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我今天必須把孩子帶走!”

許曼跨前一步,擋在李偉面前,右手按在他的肩膀上,李偉使勁掙扎了幾下,沒能往前挪動半步。

“你要探視可以。”我盯著李偉,“週六上午,我讓你見,但現在,馬上從我家滾出去。”

李偉甩開許曼的手,指著我:“你不讓我痛快,我就天天來小區門口拉橫幅,看你這個大老闆還要不要臉!”

兒童房的門鎖轉動了一下,門縫拉開。

樂樂從門後走出來,站在我媽身邊,她抬頭看著李偉,小手抓著門框。

“我不要跟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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